心理学系集中教学阶段研究生选课指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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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创建时间: 2017-11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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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-2018学年秋季学期的自主选课工作即将开始,为帮助同学们尽快熟悉选课的规定,有目标地选择相应课程,完成集中教学阶段(第一学年/一年级)的课程学习任务,特制定本选课指南。

  1. 学术型、专业型硕士生

    1)总体要求

    课程学习总学分不低于30学分(≥30),其中公共必修课6学分(专硕生需修读10学分)、公共选修课不低于2学分(≥2)、专业学位课不低于12学分(≥12)。

    2)具体说明

    针对不同的课程类别,修读的要求有所区别。

    第一类:公共必修课,其包含:

    1)自然辨证法概论(1学分)

    2)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(1学分);

    3)人文系列讲座(1学分);

    4)硕士学位英语(英语A,3学分)

    5)知识产权(1学分)

    6)信息检索(1学分)

    7)专业英语(英语C,2学分):选修与自己专业领域相同的课程

    专业型硕士必须完成以上7项课程的学习,即修满10学分。学术型硕士需完成前四项课程的学习,修满6学分。

    第二类:公共选修课

    最低分值:硕士生必须至少修读2学分。

    修读说明:课程编号中含有GX的课程为公共选修课。公管学院的核心课和普及课可以作为公共选修课修读,选课时需将课程属性设置为“公共选修课”,但与作为专业课修读学分不同。初此之外,其余人文社科类和管理类专业课程不可作为公共选修课修读。公选课实行限选政策,名额有限,先到先得。另外,全学年所选体育类课程(开课编号前5位TYMGX)累计学分最多以0.5学分计。

    第三类:专业学位课

    最低分值:硕士生必须至少修读12学分。

    修读说明:集中教学阶段,心理学系要求每位同学必修一级学科(心理学)核心课2门和普及课1门(共8个学分)、所属二级学科核心课和普及课各1门(共5个学分)、非所属二级学科普及课或导师认可的其他专业课1门(共2学分)。

    注意:硕士生修读博士生课程(英语B、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)所获得学分不计入应修读课程学习最低学分(30分),本学期每人选课总学分不得低于10学分。

  2. 直博生

    1)总体要求

    集中教学阶段,课程学习总分不低于33学分(≥33),其中公共必修课9学分、公共选修课不低于2学分(≥2)、专业学位课不低于16学分(≥16)。

    2)具体说明

    针对不同的课程类别,修读的要求如下:

    第一类:公共必修课,其包含:

    1)自然辨证法概论(1学分)

    2)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(1学分);

    3)人文系列讲座(1学分);

    4)硕士学位英语(英语A,3学分)

    5)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(1学分)

    6)博士英语(英语B,2学分)

    第二类公共选修课的修读要求及说明与硕士研究生相同。

    第三类:专业学位课

    最低分值:博士生必须至少修读16学分。

    修读说明:心理学系要求每位同学必修一级学科(心理学)核心课2门和普及课1门(共8个学分)、所属二级学科核心课和普及课各1门(共5个学分)、非所属二级学科普及课或导师认可的其他专业课1门(共2学分)、专业研讨课不少于3门(共3学分)。

    注意:本学期每人选课总学分不得低于10学分。直博生回心理所后课可继续选修所内博士课程,与集中教学期间课程学分相加总计不少于37分